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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促進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深化農村改革實施方案》《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關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試點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氣市場體系改革提升國家油氣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
以上系列《意見》,涉及到農業、能源、教育等多方面,對于中國未來體制機制創新發展有重要意義。
電力方面,會議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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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科學合理設計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路徑,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有計劃分步驟逐步降低傳統能源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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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推動加強電力技術創新、市場機制創新、商業模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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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推動有效市場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做好電力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雖然全文還沒公布,但《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已引起廣泛關注,有媒體驚呼“新一輪電改來了”“電力體制改革再出發”“電改預期升溫”。對于這一重磅《意見》,電聯新媒邀請業內部分專家進行分析和點評。
能源問題研究專家劉滿平
本次中央深改組通過的有關能源及“雙碳”的三份文件:《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氣市場體系改革提升國家油氣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和《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中,“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其實業內很早就提出來了,尤其是“雙碳”目標提出后,希望用“碳排放雙控”這種考核方式來引領和推動產業清潔低碳轉型,之前,國家發改委曾多次發文,強調“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其中,2022年11月16日,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 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可再生能源由于不排碳,可以不計入能耗雙控內。這次會議通過此意見,體現的是高層對此確認和明確。
而油氣、電力方面的文件,體現的是“改革永遠在路上”以及“改革針對問題而去”的精神。之所以在相隔不到8年的時間內再次出臺油氣與電力發展與改革的意見,主要是因為由于外部環境的變化,油氣與電力發展與改革面臨新的任務與挑戰。對于油氣行業來說,由于隨著大國博弈競爭加劇、俄烏沖突的爆發導致能源產業鏈面臨的風險加大,油氣安全重要性得到提升,如何保障新時期的油氣安全成為新的任務和課題,尤其是保障油氣底線需求的儲備機制。此外,國家油氣管網公司成立后,改變了之前油氣市場運行結構,同時也帶來新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再加上油氣體制中尚未真正得到解決的問題與困難,例如價格機制、市場準入、市場監管等,都需要進一步深化油氣市場體系改革。
對于電力行業來說,2015年出臺的電力體制改革文件,還是停留在以傳統能源為主體的電力運行系統上的體制改革,無法考慮到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快速發展所帶來的影響和變革,也無法將2021年3月15日中央提出的“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這個論述納入進來。而且,自新型電力系統提出以來,新型電力系統應是樣的?具備怎樣的特征?如何構建?業內都很關注,并有不同的認識和解讀,本次會議分別從電源來源結構、電力安全保障、市場運行、政策手段、技術手段等方面明確了新形勢下新型電力系統應具備“五大特征”: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為“新型電力系統”作出了最明晰的界定和闡述。而且,自上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還有很多任務尚未完成,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性解決,例如電力市場建設、輔助服務機制等等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大市場建設需要進一步推進,凡此種種,都需要繼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當然,還可以將上述三份文件當作一個整體看待:
《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體現的是堅持以節能降碳為指引,引導和推動能源轉型和整個社會的綠色低碳發展。
《關于進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氣市場體系改革提升國家油氣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體現的是抓住我國能源安全的短板——油氣安全問題,采取相關措施,提升保障能力,解決轉型過程中的能源安全。
《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體現的是抓住我國能源轉型的核心問題——新型電力系統的構建,以電力系統的轉變來適應新能源的快速發展和新形勢下能源轉型的迫切需要。
上海電力大學教授謝敬東
《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是我國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文件。
電力系統在由傳統向新型的轉型發展過程中存在三大特征演變:電力系統發展業態復雜化、電能商品系列化、市場主體定位多元化。
落實文件精神,關鍵要做好兩件事:
一是需要針對電力系統的三大特征演變進行機制設計,提高機制與系統的激勵相容性,以最優化的機制激發行業發展動力;
二是需要加強電力市場治理體系建設,提高機制與系統的有效匹配性,以“有為政府”促進“有效市場”。
中國人民大學應用經濟學院兼職教授 吳疆
這是對于新型電力系統轉型建設的又一次認識、又一次推進,不是第一次、不是最后一次,反映了新型電力系統轉型建設的必要性,更反映了其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開放性,需要各界持續的探索與努力。
1.“新型電力系統”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安全、經濟、環保、自動化、系統協同,是現代電力系統的要求。隨著低碳發展,以“風光”為代表的新能源越來越多,對電力系統提出新要求。“鴨子曲線”演變為“峽谷曲線”,需要從傳統的安全“穩定”變為強調“充裕”即更高的安全裕度,需要從傳統的供需“平衡”變為更加強調“協同”,即系統元件更主動的社會責任機制;例如隨著隨機性波動性的新能源占比越來越高,對于控制調節的要求,勢必從傳統的自動化、信息化,轉變為提高“靈活”“智能”等更高水平。
那么在“新型電力系統”中,新能源將多到什么程度呢?已有“主流”“主力”“主體”以及“較高比例”等提法,筆者個人人為,結果只有一個,即風電光伏從“新能源”發展為常規能源。
實現電力行業低碳轉型,風電光伏從“新能源“發展為傳統能源,帶來最大的變化是什么?就是“稀缺”要變了、政策方向勢必也應隨之改變。
稀缺是產業政策演進的基本動力之一。過去十幾年,筆者做過無數“促進新能源發展”“保障新能源消納”的課題,為什么?因為其稀缺。不論以清潔環保的名義,還是以低碳的名義,都是因為其稀缺性,各種政策扶持具有合理性。
而當電力行業實現了低碳轉型,在未來的“新型電力系統”中,風電光伏發展為量大價廉的常規能源,肯定就不稀缺了——屆時稀缺的是什么?是為“風光”配套的可調節出力能力。
因此,真正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政策思維,是應把風電光伏真正當作常規能源來看待,除了進一步降低其成本之外,應將更多的政策資源與治理精力,用于研究那些為風電光伏配套的可調節出力能力,以及其產業制度如何設計、如何改革與完善。
另外就是,過程問題,如果儲能技術無法按照設想而快速進步?如果化石能源過早過快失去投資經營者?如果化石能源價格過高無法為新能源可調節出力能力?在以上情況下,如何為新能源保駕護航?——好的政策思維,不應只是錦上添花,更需要“極限思維+底線思維”。
2.電力產業為什么存在“模式設計”這個問題?
供需、價格、競爭等市場機制是現代人類社會運行的底層機制之一,但在絕大多數自發自然的市場行為之外,亦存在需要人為“設計”的市場模式。
例如海量多對多交易的股票市場,需要設計和監管;而現在電力系統不僅存在海量多對多交易(雙邊交易、多邊實現),更存在"物理關系PK經濟關系"兩層皮的問題,存在“安全穩定PK經濟高效PK環保低碳”等多元價值目標問題,存在“信息無法對稱、決策無法獨立、產權無法明晰”的問題,因此需要更復雜的設計與監管。
電力產業的運行模式、并非自然自發的經典市場;低碳轉型的電力產業,更是需要人為設計。而這個所謂“人為”,隨著電力行業百余年發展,早已經從小范圍的合作社、企業聯盟,上升到“國家公權力+專業獨立公共機構”。
因此,“電力產業的模式設計”其本質就是公權力的設計,就是政府如何治理產業、如何干預市場的設計,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而進一步說,電力產業的所謂市場,必然是高度有限的,必然是與一攬子行業監管機制相配套的,而不是萬能的、全責的。
觀察近年以來的歐洲能源危機,面對價格暴漲等市場失靈問題,限價限漲幅、暴利稅、消費補貼、輪停配給、出口管制、政商談判、修改市場規則……各老牌資本主義國家并未拘泥于市場原教旨主義,各種政府干預手段應使盡使。
那么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在信息與行為高度復雜、價值高度多元化的電力領域,更加合理、更加積極地履行政府職責、顯然是我們應有的制度優勢。
——這才是“會議強調”的基本邏輯:“要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推動加強電力技術創新、市場機制創新、商業模式創新。要推動有效市場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做好電力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筆者認為,目前中國電力產業模式設計存在如下問題:
一是過度迷信市場機制。例如,尖峰電價到底能否吸引投資?什么類型、多大規模的投資?能夠引導多少消費者改變行為?用戶讓峰負荷的損失、其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到底如何評價?
二是過度依賴政策資源。例如,容量電價到底可以做到多大的規模?目前有沒有量化估算?煤機如何與真正的新能源新技術進行政策資源競爭?
三是過度抵觸公權干預。例如,對于煤價暴漲、市場失靈等情景,政府如何依法干預、履行好應盡的職責?
四是忽視市場制度與產業制度的配合。例如,中國特有的國資國企“兜底式”經營模式、低收益情景長期持續經營、逆周期逆市場輸出使用價值,對于國家基礎設施領域治理的意義?
——總之,本次深改委會議觸及“新型電力系統基本特征”“電力產業模式設計”這兩個重要話題,無疑是新型電力系統轉型建設的又一次深入與推進,大家在實踐中走到哪一步才是更重要的。
配售電改革專家 吳俊宏
會議提綱挈領、字字重要,值得細細體會。
1.“要科學合理設計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路徑,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有計劃分步驟逐步降低傳統能源比重”。
解讀:在“先立后破”保障能源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有計劃逐步的實現新能源源替代以及降低傳統能源比重。需要注意的是,“降低傳統能源比重”而非全部替代傳統能源。
2.“要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推動加強電力技術創新、市場機制創新、商業模式創新”。
解讀:“要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而非單獨的“市場機制”。第二,強調了“市場機制創新”,包括可再生能源政策體系、虛擬電廠交易等需要與市場化銜接;第三,強調了“商業模式創新”,仍然強調與新型電力系統相適應。
3.“要推動有效市場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做好電力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解讀:第一強調了“有為政府”,第二強調了“不斷完善政策體系”,第三強調了“做好電力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改革非易事,需要有為政府出臺更多的配套政策“對癥下藥”。2015年中發9號文至今的確出臺了不少配套政策,但是在操作過程中落地不足,這是大多數改革一線工作者的體會。
總而言之,靜待《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正式公開發布。
求實能源技術(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 蔣江
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內容,而由于新能源發電隨機性波動性等特點,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不能僅從供給側大量投資建設新能源發電來實現,還需要投入大量調節性資源,由于新型電力系統的不確定性,如何配置資源,如何提高資產投資運營的效率,是從體制機制層面需要同步解決的。
對于售電公司而言,未來電力供需波動會大幅提升,市場交易機組類型也會越來越多,電力現貨市場建設也會進一步深化,交易的理解和能力將逐漸成為售電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也是所有電力資產運營者的核心競爭力。
當然,電力體制改革,電力市場建設的推進,需要進一步擴大市場范圍,讓更多的電力設施、電力用戶進入市場,在更大范圍上優化電力系統平衡,助力新能源消納。
同時,隨著市場范圍擴大,交易規則深化,電力市場的監管要求也越來越高,批發市場上需要更深入的監管市場串謀及操縱市場行為,引入更多交易主體增加市場流動性,零售市場上需要嚴格監管零售市場簽約履約行為,對欺騙欺詐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這樣才能從基礎上,保障我國規模巨大的電力系統從物理到經濟層面的改革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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